
@照片引用~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11253298@N07/1078962563/
@影片引用YouTube~Lee Ann Womack I hope you dance
後來我還要使被擄的亞捫人歸回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<耶利米書第四十九章第六節>
聖經上有許多人物值得細細品味,關於亞捫人的記載……
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,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,住在山裏;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裏。<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三十節>
從前從前有一對父女,其父名為羅得,為了逃難,帶著兩個女兒躲在山中避難,而他的妻子不幸變成鹽柱。
過著與外界隔絕的日子,對人怎麼說都不太好,加上這兩姐妹花還年輕,叫她們往後的人生要如何度過?於,是有一天……
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我們的父親老了,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裏。來!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,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。」<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節>
原本這對苦命的姐妹花即將嫁為人婦,可是她們的未婚夫也在那場可怕的災難中離世。
如今只剩下她們與年邁的父親相依為命,心中有苦說不出。
沒想到大姐想出這種辦法,這豈不是亂倫嗎?
以當時的情況來說,她們別無選擇,也知道這事不可行,卻暗自進行,隱瞞其父。
為了延續香火,才出此下策。
要是被她們的父親知道的話,根本就不可能答應。
於是,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,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;她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第二天,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我昨夜與父親同寢。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,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。」於是,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,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;她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這樣,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。<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三十三至三十六節>
這以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,簡直是大逆不道;可是她們這樣作法,只有上帝能定是非了。
人的言行真的很誇張,不是嗎?
適應環境的能力很強,但也違常理,致使我不禁要問:「人若不常在神面前自省,如何能脫離罪惡的生活?」引罪入室的不是艱苦的環境,而是人們自己。
人要犯罪以前總要為自己的罪行找藉口,不願承認,以為只要這樣做就能逃避罪的影響;其實,罪並非不請自來──若不是人依戀罪的生活,甘心受縛,又怎會淪陷在罪裡,承受極大的代價。
天下沒有白吃午餐!
為自己的言行負責,是必然的;無人能免。
大女兒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摩押,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。小女兒也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便‧亞米,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。<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三十七至三十八節>
亞捫人的先祖一定料想不到自己的後裔竟被迫遠離家園,被仇敵擄至異地, 生活苦不堪言。
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,赦免罪孽和過犯;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<民數記第十四章第十八節>
死罪能免,活罪難逃──想想生命是多麼易受人一時的選擇而受牽連。
罪向來不同人講情面;只有神有赦罪之恩,即便罪嫌重大,依然能透過「悔改」重新出發,這就是信神之人與不信者之間最大的不同。
常言道:「一物剋一物」罪的剋星便是悔改。
罪要徹底根除,不是沒有辦法;人若願選擇「自潔的生命」,自然有足夠的能力抵禦罪的誘惑。
耶穌說:「撒但(就是抵擋的意思,乃魔鬼的別名),退去吧!因為經上記著說:當拜主-你的 神,單要事奉他。」<馬太福音第四章第十節>
就連耶和華之子耶穌都不能避免受罪試探──祂是如何降服這罪,不讓罪上身?
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。<以弗所書第六章第十一節>
身體若赤裸,全然是把身體的脆弱置於不可知的危險之中;穿載「神的話語」 讓生命隨時與神緊密連繫,如同多一層防護,便能防範未然。
知己知彼,才能百戰百勝不是嗎?
要知道罪從不站在人這邊,罪的出現為要破壞,有神保守的生命,固若金湯, 豈能容讓罪有可乘之機?
但我親近 神是與我有益;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,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作為。<詩篇第七十三篇第二十八節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