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7月 27, 2007

蒙福的途徑【讀經有感】




  神從我們父親所奪出來的一切財物,那就是我們和我們孩子們的。現今凡 神所吩咐你的,你只管去行吧!<創世記第三十一章第十六節>
  雅各自從離開自己的家鄉投靠遠親,換來的卻是岳父拉班的看不起與苦待;在雅各用盡一切力量替自己的岳父大人做事,再以此作為娶妻的條件,付上的代價可謂不小。可是,原本是自己母舅的拉班如今升格為岳父,非但沒有將自己的女婿雅各當成自家人;相反的,一再用計欺騙,這讓雅各是有苦說不出。
  在雅各成家之後,他也想脫離岳父拉班的掌控,努力開創自己的事業;不料,岳父拉班竟是「吃人夠夠」(請唸台語,意是是『得寸進尺』之意)還想繼續挽留雅各為自己效命──身為有妻室的男人,說什麼也不願意屈就。  
  原因就出在於岳父拉班對雅各存有偏見,讓雅各自覺受委屈了。
  如今,雅各相繼娶了利亞和拉結兩姐妹為妻,又與她們身邊寵信的婢女同房, 兒女成群;若繼續待在岳父拉班身邊,恐怕自己將無力在這家中立足。
  兩個男人間可以說積怨已深,唯有遠走他處,才能化解隨時可能引爆的衝突; 雅各不笨──他知道岳父拉班的心思與盤算。
  至少他的妻子們都同意雅各離開岳父,支持他的決定。

  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:「在我們父親的家裏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?還有我們的產業嗎?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?因為他賣了我們,吞了我們的價值。」<創世記第三十一章第十四至十五節>
  就連拉班的兩個親生女兒都異口同聲說自己父親的不是,更加促使雅各非做出抉擇不可!
  兩姐妹都明白自己只是父親拉班手中的籌碼:為要拖住雅各,使之無其他藉口,繼續被岳父拉班拗,任憑予取予求。看不慣父親拉班的惡行惡狀,兩姐妹只好站出來聲援自己的丈夫雅各,正所謂「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」
  至於,神是怎麼看待這事的?

  耶和華對雅各說:「你要回你祖、你父之地,到你親族那裏去,我必與你同在。」<創世記第三十一章第三節>
  雅各對神相當信任,神也對他知無不言,言無不盡;即便雅各難為,但神卻明白的告訴他該如何做?!  
  就是「離開」!
  拉班的所作所為,神都看在眼裡;他既對自己的女婿雅各大小眼,做了不當做的事,神定要介入這事。

  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 神,惡人不能與你同居。<詩篇第五篇第四節>
  雅各的決定就是神的決定──在每件事上都要認定神,祂必指引我們的路。面對惡人施暴,無論對象是誰,以惡報惡,是不合宜的,也活不出神的見證──何不讓神來為我們定奪這事?
  雅各已為自己在過去奪取哥哥以掃長子的名分付了代價,自當為雅各的難處,提出良策。
  前提是,我們必須「自潔」才能見主。
  如果,我們不願在神面前認罪且悔改,那麼神的幫助,人也無法領受。
  身為一家之主的雅各和先前單身的他已有轉變,他知道自己當如何盡身為一個女婿的本分,不過岳父拉班卻不再對雅各示出善意,雅各能做的是就是「離開」──他的人生才正要開始。  
   
  至於我,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;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拜。耶和華啊,求你因我的仇敵,憑你的公義引領我,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。<詩篇第五篇第七至八節>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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