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月 08, 2008

女巫前傳【女性版的「歌劇魅影」賞】




@書封面與作者簡介參考網址~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371771
@影片引用自YouTube~やさしさに包まれたなら ~ ユーミン
@照片引用~www.answers.com/topic/gregory-maguire

  書名就講得很明白了,跟女巫有關的故事,想當然爾也跟魔法沾上邊,可以想像一個不會魔法的女巫還叫女巫嗎?如果你以為書裡只有女巫獨挑大樑,那你就大錯特錯了,(看著女巫從頭到尾駕著掃帚四處亂飛,眼都看花啦)因為還有其他要角陸續登場──

  邪惡的本質如果能輕易參透那就不叫邪惡了,往往是許多心懷不軌的意圖經無數次的累積而得(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)若非其中有何驚人的轉折也不會掀起波瀾。話說在正邪對立的時代,環境讓正義的一方有地可居:被一群對神充滿敬畏的信眾所擁戴,然而禍端也由此而出。真實信仰的核心價值被當成一種表面的虛偽所掩飾,漸漸不敵現實洪流的傾覆,變得不倫不類;哪怕是受正義呼召之僕,也難以為繼,為何「上帝之名」在人的口中變得有名無實,是何事減損了神之榮光,威嚴不再……?

  世界是真理的講壇,也充斥著無稽。到底需要救贖之民何在?是那些整日受盡磨難的災民抑或整日出入的權貴顯要?恩典之歌在大地間傳唱,在風中、雲裡, 甚或海中,無時無刻提醒世人,要引以為鑑;事實上,生命之奇妙於世代交替間 完整呈現,無從造假──經產難的婦人,肚腹成熟的胎兒隨之落地,以顯尊貴、嬌嫩,愛之箴言以陣痛作結,喚醒世人。

  愛之深切,以母性之光輝烈烈,亦步亦趨。神恩浩渺,令人讚嘆。神僕之責, 在於黑暗裡:燃燒自己,照亮別人,捨我其誰。到底是何物,改變了世人對神的觀感,出於驕傲與罪的影響;神聖的信仰地位不保,一場難以避免的爭戰就此展開,此消彼長,一來一往,互不相讓,顯為奇觀。信仰有別於宗教,亦如迷思別於忠誠,兩者間如何界定,全憑信念;光靠肉眼辨視,敵暗我明如何見招拆招,已屬另一層次。靈界之戰。

  亙古以來的勢均力敵的兩種神秘力量,彼此為仇,難容水火。愛是一切的根源,由它而出是得勝,可踐踏蛇和蠍子;但也橫生變數。愛已然變成一種手段,若願降服,為愛所用,自能承受的堅強意志足以命山挪移,那是信心之言;反之亦然。邪惡緩步攻取,軟弱的心智,至終受縛。

  關係上的不對等,易生對立,當予取予求變本加厲的同時,也把責任偶像化, 以我為中心,變成鬼魔的爪牙,定人於罪,無所不用其極;這原罪在書中有深入淺出的陳述,故事裡有著驚人的發現:明顯的事物多半攙雜著混亂,使人疑懼。好戲上場之際,有人也以為樂,道盡了人世間本就禍不單行的際遇,即便是自娛, 心靈蒙羞之實,也難以脫罪;特別是在道德染上了顏色,使之消沉、墮落,隨處可見。

  書裡的角色須細揣,心中那把尺,莫非誠實,只能被惡欲所駕,淪為坐騎;有趣的是當上帝口中氣一吹,生命無中生有的奧秘,才又是另一件發明:人的存在之於正邪間,自有公斷。非魔所能言,非人所能勝,乃出於精誠。

  汝等心念甚堅,因神喻自創世以來,無可推諉──女巫啊,女巫,妳竟何等墜落陰間;改其名,將又是另一身份:使者/差役,以神之名受浸,藉此洗刷污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