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月 21, 2007

晝神夜王【信仰】




  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」<詩篇第一篇第二節>
  我始終搞不懂?
  疑問,就像滾雪球般愈滾愈大。 
  老實說,我真的試過:早上也想,晚上也想,究竟會遇上什麼天大的好事?
  在讀的同時,我帶著懷疑前來,心裡總認為這是上帝自打嘴巴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,為什麼說得如此武斷?可是實驗的結果證明,什麼也沒有。
  可是,我卻白白耗上一天的時間?! 
  問題是…上帝沒有強迫我去喜歡祂,更沒有命令我?!只是平鋪直述道:只有喜愛祂的人,到了某種程度,可以忘記時間的輪轉,浸淫在祂的律法之中。這律法究竟為何?為什麼可以令人廢寢忘食?上帝有多大的魅力?
  為了深入瞭解,我捧著《聖經》反覆思索,一心探尋其中的奧妙,始終不得其法。突然有個問題,向我發出戰帖:「我喜愛神嗎?愛多深?」  
  祂的律法,真有在我心底深處扎根嗎?
  若是根基不能穩固,如何讓信心增長、結果? 
  在我心中,上帝位居何處? 
  晝夜是時間行進的常態,也是上帝創造明與暗時最奇特的地方,用肉眼便能分辨,毫無困難。時間是按照上帝命定的法則運行,沒有一次例外,然而人有思考之能,這也是上帝的賜予,乃人類所獨有。當人將所有心思專注在神的律法時, 會發生一個「既定的事實」那就是這人的生命會轉向時間恆長的定律,如晝夜,永不消失。
  喜愛神是前因,得福是後果。之間上帝說得清楚明白,絕無混淆視聽之嫌。簡言之,神的律法需要人不斷用心閱讀,造化之神必能開啟人的心靈,這部份需要以愛神為引導,進入神言語的核心,便能超越一切受造者原有的禁制。
  從無到有的神,能將能力轉變為福,使讀者受益匪淺。 
  愛人,需要條件配合。那麼愛神,也同樣需要一個合乎真理的動機,激發人在渴望神的方面的潛質,非關迷信。 
  無論是何性別,只要人口中有氣息,神的律法就是你必備的利器。
  無福之人,最明顯的特徵在於他不愛神,也不以神的律法為樂;神恨惡罪,但此人極為容易於罪同流合污,愈犯愈惡,失去身為人的根本。 
  永遠都跳不脫不出時間的宰制,神的恩典是超越一切的,這人之所難以體會,乃在於不受神的引導,也誤以為除時間以外;神並不存在!?妄自尊大的結果,就是與惡結交。 
  管理晝夜,分別明暗。 神看著是好的。<詩篇第一章第十八節>
  分別明暗再於知道時間的早晚;若一個人不能明辨神的心意,如何得知福從何而來?禍又從何而起呢?
  喜愛神,是人認識真理的第一步。
  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」<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四節>
★圖片引用: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44548980@N00/363163127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