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2月 24, 2007

作文【創意獨賣】



@影片引用自YouTub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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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喜歡寫文章的人卻偏偏要入這一行,你說是不是犯沖啊?(基督徒不信邪,只相信真理)另一種解釋是說,為了徹底對付「恐懼」,於內心深處不時挑戰面對面的機會,結果就寫上了癮,然後也在其中有所獲得。嘗試寫文的過程中,閱讀是入門的利器──因為很會寫的人,都免不了出書一途,好讓我能夠吸取各家的精髓;當然讀得愈多,寫得就更精了。

  文字也算是表達自我主張的一種,是以靜態的方式呈現,所以並不容易打動讀者──除非文字本身就帶著創作者自身的性格,可以破除防備,尋覓讀者心中那道門,而且要在對的時間找到鎖鑰,限時內開啟。在某種程度上作者與讀者之間有某部分是重疊的;因此相互吸引。愈讀就愈專注,彷彿被催眠一般,掉進類似的情境中欲罷不能。

  心靈可以自由進出的結果,最沒有僵化的問題副作用產生。說穿了,一篇精闢的文章可以傳遞某種特別的訊息,最主要的是被聽見,接著迴響;讀者最不能忍受的是文字太多的造作與尖銳;若是帶著惡意,很難不被看穿。

  文采飛揚之作,給人無限遐想空間,在諸多文字的相互應用下,文內的脈絡與主旨全都緊密相連──血骨並存,看起來就像個完整的人體;皮膚底下的生命力躍於影像與表情中,栩栩如生。

  要問的是:「文要如何作,才適切?」為達至出神入化之境,如何施為?從知道自己不會寫開始,那是很好的動機。令我好奇的是,如何將靈魂注入文中,藉此起死回生,讓冰冷的文字有了自己的影子,隨著節奏行起,那一定會很精彩。作文這主題很死板,也沒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,毫無疑問的是文章主宰題目,而非本末倒置;有趣的文章會引人注目,糟透了的主題未必能說服人,且有幾分虛張聲勢之威,不過爾爾。

  相信文字是自己生命展現的另一舞台,獨角戲份頗有看頭,就看角色如何被靈活詮釋,演活讀者心中那個跟自己相彷的心志。向文裡探深淺,並不一定會收到回音;相反的,有可能只是空穴來風、虛驚一場,就跟讀一本推理小說如出一徹。娛樂效果十足。

  那些個填塞作者心中的構思與揣摩,都可以靠著技術層面的精進加以克服, 時間早晚可練就一身奇功,甚至時空交錯、掏人心肺皆如囊中取物易如反掌。說是神來之筆、妙筆生花,一點也不為過。 

  閱讀是種渴望。即使憎嫌閱讀這件事變得棘手,至終的型態是轉移另一焦點;求文之精妙,其夢想可也以日新月異之速,跨入網路虛擬世界,在目前普遍盛行的部落格裡舞文弄墨之客,以悶騷著稱,程度輕重之分而已;聞其字,不見其人──兩者皆備,也無不可。

  作文(主動/被動)與文搏鬥的信仰──自曝其短──也重寫了新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