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3月 20, 2007
出糗【創意/原來】
用暴力傷人,本來就不對。如果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,即便是名人也一樣要面臨適當的懲處,並站在旁人的立場著想,不然枉為人!
英國超級名模娜歐蜜.康貝爾,她的年紀已有三十六了,還不能自我情緒控制,因在自宅中用手機擊傷了女佣,所以她被法官判有罪,並以五天的社區服務,外加上「情緒控制課」,另外還要賠償女傭安娜.史科拉文諾三百五十餘美元醫療費。罪名是:「魯莽攻擊罪」
換言之,這位名模空有美貌,卻不用理性思考,任意傷害人,這樣的代價可謂不大。被人看笑話不說,還有可能使她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聲譽,大受影響。
人在什麼情況下會情緒失控?
太過勞累或者本來就有情緒上的問題,真要探究起來,只有心理醫生才能做出正確的診斷。如何保持心情愉快?其實,也不是頂困難的,不過分計較每件發生在自己的事:退一步,就能海闊天空嘍。說得比唱的還好聽!
事實上,人的情緒就像吹氣球一樣,你愈吹,它只會越加漲大;大到一個程度,就會炸掉!同樣的,隨時讓情緒有出口,也不會發生令人錯愕的意外。名人的不良試範,法官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更何況名人不是社會弱勢,乃是握有一定的社會資源和地位,怎可知法犯法!
犯錯,人皆有之。別太招搖,才是。名人比社會大眾更容易聚焦,抗壓性也必須提高;稍有不慎,就容易觸法。別說當名人太辛苦,真正辛苦的是那些必須對著電視機收看的觀眾。有些事真的很無聊,若要炒話題,觀眾多半看笑話居多。
知名度,如果是建立在一堆錯誤上,那麼這樣的明星光環,也持續不了多久。 搞不好會讓自己成為別人口中的「過街老鼠」人人喊打了。到頭來真成了弱勢,再無機會翻身──愛惜羽毛,取之社會,也要適時地回饋社會,人氣才能居高不下。
別讓名氣拖垮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