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7月 06, 2007

史蒂芬.金談寫作【寫作入門書】




@書封面引用與參考網址~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323698
http://www.tacocity.com.tw/swlinb
http://www.stephenking.com/
@影片引用YouTube~I have a dream
  寫作來自欲望,還有莫名本能的驅使。史蒂芬.金暢談他的寫作之路,夠資格,也一定有你想要成為作家的理由,助其一臂之力;他在作家圈裡頭很知名,也是名利雙收之能手,不拿來讀一讀,肯定不瞭解作家的起始。生活就是作家的溫床。有許多片段都像記憶般黏附在上面,等著哪天被發現時已經是一團必須正視的課題,覺得髒亂嗎?那是生活的根本,它從不會按部就班發生,而是突然還有意外裡的故事,令人難以忘懷。

  作家的記性之好,所以作家非他莫屬,許多不值一提的往事都會像被放大, 如同在博物館看見巨大恐龍化石那樣令人著迷;說穿了,不過是一堆老不死的枯骨,卻隱藏真相:那可以往前推進,往後可掀起另一頁;許多人光為證實這一點, 廢寢忘食,還能在揚名立萬,當然要鍥而不捨。個人的生活經歷就是最佳的取材,關於啟蒙他寫作之路的,竟是他體弱多病的那些年日,還有在對的時間內做了對的事──閱讀讓他有了書寫的渴望;儘管他未知將來會如何,不過第一步就是:嘗試!名作家的背後都有一位幕後推手:他對於母親的鼓勵他創作這件事有說不出的感謝。這位女士將她對兒子的愛,轉換為「實際的行動」既然努力筆耕,就該被賞識──「稿費」就是作家維持生計的主要來源;她願意當兒子第一位讀者,如此用心又開明的母親,難怪史蒂芬金會更加嚮往更多讀者的讚美!這種教養下一代的方式,實在值得所有父母學習。

  糗事一堆,這是作者喜歡拿出來說的「奇招」,因為這能讓他細心觀察周遭事物變化轉換為文字的練功房;三不五時就回想一下,造就他日後驚人的成就,也不算壞事啦。童年每個人都差不多,總愛突發奇想,那是成長的一部份,不能任意刪減,那就不像人了。作者的創作風格,非一般小說,驚悚懸疑著稱,我也喜歡他的書,只不過在他從小就展開的寫作生涯裡老和一些恐佈事物牽扯不清,也是他迷人之處。要成為大名鼎鼎的作家不是件簡單的任務,除了要勤於寫作,還要有勇氣面對隨時會被退稿的命運;那個命運多少能使一位真正的作家,找出正確的方向,不會只做白日夢,草草了事。經過幾番波折之後,當你享有名氣,寫作之路就比較順遂,不會再碰上相同的問題,得以往下一階段躍進。 

  沒有讀者支持的作家,就不叫作家了。這是個實際又嚴肅的話題,只要你想出書,那就要找出你的讀者群,他們喜歡什麼,為什麼非要看你的書不可,你有何能耐?可以在他們眾多的喜好中找出一點相關的線索,然後滿足他們,使之情願掏出錢包,給你的努力,出個價。洛陽紙貴的道理,作家都瞭解,文字有時真的很稀有;至少,是某人寫出來的,就值得一讀。千萬不要把讀者當成笨蛋或者文盲,他們只對某些故事感興趣,作家該做的事就讓這股渴望繼續延燒下去;有些作家總愛耍小聰明,深怕讀者不知道,玩起文字遊戲;隔靴搔癢的後果是,讀者不再看你寫的東西,你也會離作家之路愈來愈遠……(風箏斷了線的原因不外乎有兩種:一種是被強風吹斷;另一種是被自己給毀了) 
自己也曾是讀者的作家,他把單一的生活經驗,加上想像,配上文字來點綴,故事性就很強,強到可以讓人目不轉睛的閱讀下去,一頁接著一頁,那將是作家最為欣慰的時刻,這代表著有實質進帳了。

  生活就是生活!上至各國元首,下至販夫走卒都要「生活」作家用生命寫下每一篇章,都在說明一件事:生活不是杜撰出來的東西,只能誠實以對,乃為上策。像詩般雋詠,值得一讀再讀──問我「詩」是什麼?不如,問我過得是這樣的生活,便知?! 

  最遙遠的天空在夢裡的水中喚醒
  因為暴雨擾人清夢 
  因為酷夏蝕人心性
  因為沉靜中的文字
  藉著美
  射向最後的心跳
  射向我的眉心 曾經疑惑的信仰
  
  敲響的音符落在四方格裡
  被俘虜
  那種無限延長的刑期
  比飲血的子彈更殘酷
  或照出死神睡去的永恆
  不在的年日
  從萬年前就已經歸回的靈魂
  以夢的姿態
  鑄劍
  雲裡交戰的風
  吐出雷電
  以一種討饒的神情
  施放咒語
  地底的城堡偶有死囚
  被困在罪名之下
  在美好如初的晴天結出飽滿 
  隨風而逝 

  如果能藉此趕走部份的傷感,或許寫作的格式也不見得要固定下來,小說畢竟還是作者一心勇闖的目標。(愈挫愈勇,可以這麼形容)看史蒂芬金說他自己的經歷時,我大概可以瞭解為什麼他要以寫恐怖小維生,因為現實生活真的很恐怖,你再無重來的機會,帶著驚懼一步步前往;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,或許「缺乏」才是讓人努力不懈的原動力,欲想擺脫,但沒那麼容易。成名前的史蒂芬金也曾經窮途潦倒,面對接踵而來的生活壓力,他既是丈夫,又身兼父親與作家多重身份,在希望與絕望中展開拉距戰,對作家而言這是必要的訓練。自我對話跟寫作一樣,差別只在有無文字而已──我喜歡史蒂芬金,也認同他的說法;但我以為自我對話裡若錯過了重要的時刻,對話本身也無意義,更談不上運用在寫作上頭;相反的,瘋子比作家還要會寫作──他們把不相干的字句混雜在一起,自己取樂,沉在絕對自我的情境中,不也是一種特別的書寫:既是作者,又是讀者,兩者像在打一場回力球賽,你來我殺的廝殺,沒有終止。 

  我也跟著史蒂芬金同樣的興奮,為他血淚交織的努力感到高興──他出運了,可以這麼說。他的有話直說,表現得相當一致,不管是書裡書外,很真的一個人,就連他酗酒與藥癮的事全都攤在書內,那樣的經歷可以侃侃而談,他的人生也為之豐富起來。沒有故事的人生,作家之路也難成氣候,隨時把寫作當成是故事的入口,讀者會在適當的時機做出回應──史蒂芬金喜歡並且是愛上寫作,不單是為了糊口;重要的是他從中找出寫作的熱忱;好故事不會寂寞的,中間寫的過程趣味橫生。但閱讀和寫作兩者密不可分,我也同意這點。讀者需要在閱讀中發現好看的故事,讀而優則寫,就是最佳的寫照了。(自然而然就發生的事,也沒什麼好特別訝異的)

  寫作人人都會,但要當上稱職的作家就不是每個人都能達成的目標。享受敲打電腦鍵盤的日子,會讓你更清楚自己到底適不適合走入這一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