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7月 17, 2007
讓愛常相見【讀經有感】
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所以我告訴你們,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,為身體憂慮穿甚麼;因為生命勝於飲食,身體勝於衣裳。」<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二至二十三節>
「人無遠慮,必有近憂」這句話聽來很合乎邏輯,其實不盡然如此;首先,神的教導就開宗明義的說,「生命不是個問題,也不該恐懼,因為生命絕對勝過一切」人再有錢有勢,依然無法起死回生,這是個不爭的事實。
人的擔心常常不由自主的,為什麼──因為心中無神?!
生命到底需要什麼?窮盡一生,短短數十載,之後呢?還不是要歸於塵土。
生命的豐富,無法用食物或者錢財衡量,生命本不是透過這些來支撐的;實際上,生命本不屬乎人,不在人的控制範圍之內。
隨時都有意外發生,人不能逃開,更無處躲藏。
難道人真能不吃不喝,又不需要靠錢財支應就能永享一生嗎?
聖經並沒有要我們好吃懶做,也沒有要我們立志當個窮光蛋,只是在追求這些的同時──「到底什麼在先,什麼在後」,這才是關鍵!
耶穌講話,常常是「關鍵」──沒聽懂的人,不是不懂,差別在於有無「用心」而已。
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,你的心也在那裏。<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一節>
試問:心在哪裡,真有如此重要?
人死了,心跳也跟著停止──無心之人正如死人。
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;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。<詩篇第一百一十五篇第十七節>
信神之人,本能地相信生命自有主宰。
只有活人,活人必稱謝你,像我今日稱謝你一樣。為父的,必使兒女知道你的誠實。<以賽亞書第三十八章第十九節>
何謂活人?有生命氣息流動之人,知道生命終有依歸,這份榮耀歸屬於主。
天下間,豈有兒女不信生來皆有父之說,不然豈是自石頭裡蹦出?
神原不是死人的 神,乃是活人的 神;因為在他那裏(那裏:或譯看來),人都是活的。<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十八節>
活人知道神,死人就毫無知覺了。
生命只差在那一口氣,自然勝過飲食還有衣著,人活著還有機會吃喝,也才有機會穿衣取暖。
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。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,你們的父是知道的。<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節>
只有兒女會認得父;同樣的,在兒女需要時,為父的豈會置若罔聞?
認識父,必然知道祂對兒女的愛有多深切,這愛讓你沒法嫌棄──因為是好得無比,沒得挑的。
從何瞭解起?
你們只要求他的國,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。<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一節>
讓神成為我的父,在我生命的每一刻掌權,不再是自己作主;兒女都相信為父的,豈有二心?一心一意,這樣凡事都有定見,成事在父,不在己了。(掛慮不再,因已交託父了)
兒女主動親近為父的,有何難的。
你們這小群,不要懼怕,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。<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二節>
將來兒女是要繼承父所有的產業,你還怕會吃不飽,穿不暖嗎?
有家可去是幸福的,同樣有父看顧的兒女,幸福不言可喻。
你想烏鴉,也不種也不收,又沒有倉又沒有庫, 神尚且養活牠。你們比飛鳥是何等地貴重呢!<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四節>
@影片引用YouTube~ I belie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