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7月 02, 2007

賜我順服的耳朵,天父【聖經有感】




  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<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第十七至十八節>
  《聖經》是一本神啟示人心的書:需要專注,否則難以得知神言語中的奧秘。神所說的每一句話,在人看來,或許詫異,甚至誤解都有可能發生;但讀神的話 不會使人陷入迷惘──只要帶著敬畏──在字句間,你會發現「寶藏」如同生命裡湧出活水江河……。
  神與亞伯拉罕的對話中,神要以他的兒子以撒試試亞伯拉罕是否真順從神的權柄行事?亞伯拉罕便以為「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」之意,就是殺死自己的親子以撒,獻祭給神。
  難道神不知道殺人是罪嗎?怎會唆使亞伯拉罕做這種事呢?
     
 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;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。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!<詩篇第一百一十一篇第十節>
  既然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,似乎亞伯拉罕殺子獻祭並不怎麼高明,反而有種陰森恐怖的氣氛,感覺上像是著了魔!?
  如果真是如此,那麼你當神為何神,信祂豈不信了鬼魔嗎?

  凡敬畏耶和華、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!<詩篇第一百二十八篇第一節>
  蒙福之人,有個特別明顯的特徵:就是「聽覺」特別靈敏!對於「神的話」從不懷疑,也不會無聊到去質疑批判神的不是。
  知道有神是不錯的,然而是否聽見神,那才是關鍵!
  亞伯拉罕聽見神所說的話,他當下第一個反應是「順服」沒有第二句話;一想起帶著心愛的兒子以撒,一同前往山上獻祭,心裡豈不如同刀割?父子血濃於水,更何況這子得來不易,亞伯拉罕又怎會不珍惜?
  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本不能生育,結果這女子撒拉自作聰明要求自己的婢女夏甲獻身給亞伯拉罕,納為妾,希冀藉由這婢女的肚子產下一子,使亞伯拉罕有後,不致斷了血脈。這算盤打得可精,不過夏甲卻以此要脅撒拉,兩個女人為爭寵引發爭端,搞得雞犬不寧──夏甲因而出走,這事依然餘波蕩漾不是嗎?
  如今神要亞伯拉罕殺子獻祭,動機為何?

  我們知道 神不聽罪人,惟有敬奉 神、遵行他旨意的, 神才聽他。<約翰福音第九章第三十一節>
  神只聽一種人的禱告:起碼這人必須是忌惡親善、心靈誠實。亞伯拉罕是神所揀選的,正如同神愛人,並不看人的外貌,而是內心。
  唯有一心尋求過聖潔生活的人,也才有能力聽神、行神之命;獻祭這動作是愛神之人會有的表現,為要表明信任與忠誠。
  如果硬要曲解、胡亂解釋,那麼肯定人的生命裡有罪沒認,心思總帶著惡意, 看神是愈看愈不順眼──要信神是難的,聽神更是難上加難!
  如瞎子摸象,能摸出什麼來?

  這話卻離你甚近,就在你口中,在你心裏,使你可以遵行。<申命記第三十章第十四節>
  以撒並沒有被自己的親生父親所殺,因為亞伯拉罕能聽見神──神如何說, 他便如何做?!
  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親密到這種地步,就可以瞭解他對神不是帶著迷信,而是如同朋友。再說,有誰會與敵人為友呢?只有交心,才能建立長久穩固的關係。
  神不會自砸己腳,毀了自己的招牌;祂所愛之人,肯定不會錯,亞伯拉罕也在這次事件裡學會一件事:傾聽神,比自己的判斷更為重要。
  畢竟,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,這是駁不倒的理。 

 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,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;在他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<雅各書第一章第十七節>  
@影片引用YouTube~Leeland - "Yes You Have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