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月 02, 2008

單身不是癮【交換日記】



@影片引用自YouTube~2007紅白 秋川雅史 - 千の風になって
@照片引用自flickr

  每過一段時間就要被家人碎唸自己單身還要多久的問題,真的超不爽;婚姻大事當然不是旁人能作主,因為那並不能保證幸福。每一次在家中我都必須為自己挺身而出,就算不婚的念頭由來已久;不過單身對我不是問題,卻是親朋好友口中的大問題,無非是閒到沒事做,這真的很要不得!

  結不結婚,哪像買東西一樣,不滿意就能退貨;至少還有七天的鑑賞期──我是那種抱定一旦結婚,就不願離婚的人,所以跟我在一起的另一半也別想用離婚來作為解決婚姻衝突的手段;不然就別結了。言下之意,是否在暗示有同居的打算?愛很實際:愛就是愛,不愛就是不愛,怎麼可能用同居來認定彼此的關係? 再說,基督徒可以婚前同居的嗎?《聖經》上沒這麼教,我也沒必要去碰觸這地雷;或許有人願意嘗試,很有冒險精神,可我不會拿自己寶貴的青春去做無謂的賭注,要知道十賭九輸──我知道自己沒有輸的本錢。顯然我對於自己適不適合婚姻,心裡已有譜了。

  婚姻在我心裡是神聖的,戀愛必經的過程,只是年紀愈長,對戀愛的衝動也隨之遞減。而且婚姻除了必須共睡一張床之外,還得共同生活,很多不適應就再也不是分開的藉口,必要的妥協也跟著溝通的次數遞增,為的是繼續保有雙方的愛情,還有尊重,這在戀愛裡是找不到的;有時候戀愛會使人變笨,模糊了焦點,就跟寵物一樣:知道何時該進食?何時該睡回籠覺?完全沒有自覺,依賴成性, 主人會覺得可愛;問題是婚姻裡的兩個人──非寵物──必須對自己的決定負起全部責任,不是嗎?

  儘管不是每件事都可以輕鬆帶過,但絕不自找麻煩──時候到了,自然而然,會有適合的人出現,對方也得要接受我的全部:包括基督信仰,還有尊重。最怕遇到一種人,老是仗著自己的優勢猛踩對方痛處,不然就是想藉由婚姻大撈一筆,你懂我意思嗎?生活是兩個人的事,有共同的信仰與目標,幸福才會完整。單身不會令我反感,婚姻也是一樣,沒有必要為了旁人的一句擔心而被左右,知道自己在幹什麼,才有下一步;否則一點樂趣也沒有。

  我與愛情相遇的方式,就跟享受美食一樣,要有氣氛,當然也必須有驚喜,在特別的時刻,才有意義──每天都大魚大肉的,吃多了也會想吐啊。現在的我 只想自由自在的飛,就算是大海,我依然有歸屬!

  愛情不是幸運,也不是非要不可,只是愛錯了一次之後,會更小心(傷害一次就夠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