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2月 28, 2008

偷腥的滋味【男女誌】

  別問我為什麼有人要這麼做?他們的藉口看似千篇一律,其實早已對枕邊人產生極大的困惑,內情絕不單純,到底是自己的錯,還是對方替自己大開方便之門?

  我們都愛審問別人的對與錯。對的事,我們覺得理所當然;錯的事,痛加撻伐,何故?為求別人對己認錯──肉體出軌,天地不容,那麼精神出軌又該如何定罪?彷彿自己先天就有搜證的本領,以為是第六感顯靈,使得自己免受其害。一段關係的開始到結束,中間過程乏人問津,只問如何天長地久,卻不願多花心思在兩人共築的世界裡多點用心與熱情;在愛中旅行,會遇上何事,都很難講;若真要說對不住某人,何不自問,可否在兩人關係降至冰點時給予挽回,而方法的錯用更讓彼此雪上加霜。愛的時機對了,豈有不愛之理?只不過愛的對象,可能是一對多或者是第三者入侵,這些都不足以推託自身對愛敏感度的有待加強。

  愛的企圖心有多少,決定成敗。成功的人可以順利進展下去,並有可能在婚姻上為兩人共同寫下見證;事後,又該如何讓熱情不至澆熄,這是長遠的計劃與目標,隨即而來的責任取代了愛情,那麼凡事計較的小心眼,不慎就誤傷了對方的自尊和僅存的一點空間,也把自己訓練成只懂得興師問罪的法官,只求超越對方,看透對方底細的同時,也把容許對方出錯的善意,全數收回。

  人很奇怪,想愛,又渴望自由;關係會把人困住,這種說法其來有自。就連生物本能都會知道受困時最該做的事是奮力掙脫,免得慘死──愛何時成為牢籠彼此的手段,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,如何不逃?

  在愛面前談心不等同談愛,只是把關係轉化為比較不傷人而已。真正的愛是會傷人的,因著彼此試探底限和打破本來就不符合期待的現實需要調整,所以關係老是上下不定,很難在同一點上出發,可別說在魚水之歡後能真實滿足彼此; 內心總有一個空位是留給自己,對方有該待的地方;至少不能高過自己,能做到對等已屬不易。若是有人愛你比愛自己多,那對方還愛不到位,不知愛的威力有多驚人!

  愛得愈深,關係愈像家人,不允許的事也跟著增多,再也無法容忍對方犯點小錯;出軌是罪,且是罪該萬死,那麼還有什麼事值得大赦,恐怕只能拖著倦怠的愛意,硬撐下去。說愛,不痛不癢、不冷不熱,交代敷衍便想私了,哪來多餘的力氣製造浪漫,想都別想。

  愛是用來支撐關係的基礎,才是往上建造,穩健中求長進,才有出路。愛使人意識到兩人對愛的不夠誠實與濫觴,那些個傷害的過往,需要兩人共同結束, 開啟另一篇章:主題未定,內容也還需腦力激盪,在愛裡要做的事太多,絕對比用情緒中傷彼此要來得有意義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