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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說: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,所以就都有了。但我所看顧的,就是虛心(原文是貧窮)痛悔、因我話而戰兢的人。<以賽亞書第六十六章第二節>
關於「十誡」,電影看過,牧師講過,《聖經》裡講得直接、開門見山──要認識神就先必須知道「何事該做,何事又不該做」便是使人蒙神祝福的第一步;可是,人真能做到嗎?
神真愛管人閒事?對人設限,這難道是愛人的表示嗎?
如果把自己當成陌生人,自然會跟神劃清界限;反過來說,把神當成是自己的天父,基於這層關係──愛可強烈了!
我是耶和華─你的 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<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二至三節>
對以色列人來說,蒙神拯救是事實,否則早在埃及全數盡滅;神不會無理要求人去做些根本就做不到的事──出於愛,祂更希望拉近與人之間的距離?!
神救了以色列人,同樣也救相信的人。
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 神的國。」<約翰福音第三章第五節>
神的國度是專屬於神的子民,神之所以對定意要人遵行祂的旨意,那十誡所涵蓋的內容與意義,肯定是要人更專注於神;若有了神,人還心存二心,這樣的信仰,實在難敵考驗,岌岌可危,只會敗壞人心;若想過一種全然得勝的生活,那麼勢必得斷開過去那些不討神喜悅的人事物。
我們若愛 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。<約翰一書第五章第二節>
愛是不單方面的,而是雙方彼此立約而成,這十誡有著神滿滿豐盛的愛,祂知道何事對人造成威脅;若不事先告知人,人很有可能涉險。
相信神的人,對神產生依賴,進而對神的言語,選擇順服;唯獨私子還無法以神為父,自然無法接受神特意的安排,關係淡得很。
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<約翰一書第五章第三節>
十誡,說長不長,說短不短,剛剛好啦。
將神視為父者,聽祂的話,準沒錯!
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<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十三節>
愛,有人無法參透,那是因為不知愛為何物?!
對神而言,愛的定義是:
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<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四至七節>
十誡是愛的明確表示;若愛違背真理,那麼愛就有了瑕疵,也充滿假冒,不足為信。
以色列蒙神拯救,非其他神祇,這點無庸置疑。當初他們抱著決心出走埃及, 是誰對他們伸出援手呢?是神,祂名叫耶和華。透過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;而埃及人卻趕盡殺絕,雖然他們也有宗教信仰,可是卻殘暴無道,滿手血腥。
這平安有憑有據,並非亂無章法。
堅心倚賴你的,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,因為他倚靠你。<以賽亞書第二十六章第三節>